時間:2016-04-19 來源:研究部 責任編輯:elite
近日,中國法學會正式印發(fā)了《關于舉辦第十一屆中國法學家論壇主題征文活動的通知》(會函字【2016】9號),這意味著中國法學家論壇主題征文正式啟動,也意味著中國法學會每年一屆的最高學術論壇——中國法學家論壇拉開了序幕。本次征文活動“民法典編纂:理論、制度與實踐”為主題,將組織動員法學專家學者、法官等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,圍繞我國民法典編纂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探討,深刻總結我國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(jīng)驗,系統(tǒng)梳理我國在民事法律方面的研究成果,理性借鑒外國民事法律的成功范例,為進一步健全我國民商事法律規(guī)范體系,完善市場經(jīng)濟法律制度,制定一部遵循法治規(guī)律、符合中國實際、具有中國特色、展示中國氣派的民法典,提供學理支撐和智力支持。
中國法學會高度重視中國法學家論壇征文活動,評選結果以中國法學會的名義頒獎,“中國法學家論壇征文獎”為部級獎。本屆論壇及主題征文活動將按照中國法學會領導的指示,堅持創(chuàng)新,強調實效。本次征文活動將在征文要求和評獎等方面推出了以下新舉措:
一是除了屬于基礎理論研究的論文,強調理論聯(lián)系實踐,提倡采用實證研究的方法,對民法通則、物權法、合同法、擔保法、侵權責任法等重要民事法律分不同章節(jié)或重要制度進行實證調研和大數(shù)據(jù)分析,并提出相關立法建議。在同等情況下,屬于實證研究的論文優(yōu)先獲獎。
二是鼓勵從不同的學科出發(fā)針對不同的問題進行研究。
三是本次征文鼓勵以未公開發(fā)表的論文投稿。已經(jīng)在正式期刊上公開發(fā)表的,發(fā)表時間應當不早于2015年1月1日。
四是對具有較大立法參考價值的獲獎論文,將作為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予以立項,對最終研究成果資助出版。獲獎者也可以獲獎論文為基礎申報招標課題或申請委托課題。作者(或第一作者)年齡不足35周歲的,一等獎論文自動獲得參加本年度“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”終評的資格。
五是對具有較大立法參考價值或司法適用價值的獲獎論文,進行凝練后通過中國法學會《要報》向中央有關部門報送。
六是獲獎論文符合《中國法學》用稿形式要求的,擇優(yōu)推薦在《中國法學》發(fā)表。
除了以上創(chuàng)新舉措之外,本次征文活動還將繼續(xù)保留前兩屆的傳統(tǒng)做法:(1)論壇組委會將在論壇期間舉辦獲獎論文報告會,邀請部分獲獎論文作者參加論壇和報告會。(2)頒獎儀式在第十一屆中國法學家論壇開幕式上舉行。(3)對獲獎論文擇優(yōu)結集出版。(4)設“優(yōu)秀組織獎”單位,以中國法學會的名義予以表彰。
? ? ? ?附:第十一屆中國法學家論壇主題征文活動的通知(點擊可查看論壇主題征文活動通知原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