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2-09-02 來源: 責任編輯:admin
????????第一章? 總? 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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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 第一條 為了密切同會員的聯(lián)系,加強會員隊伍建設,依據(jù)《中國法學會章程》制定本辦法。
??????? 第二條 中國法學會會員聯(lián)絡員以繁榮法學研究,推進依法治國為宗旨,按照中國法學會以及所在地法學會的工作部署,結合本單位的實際開展工作。
??????? 第三條 各級法學會的會員部門承擔會員聯(lián)絡員的管理職能。
??????? 第二章? 會員聯(lián)絡員的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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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 第四條 凡是個人會員在10人以上的單位,均應設立會員聯(lián)絡員,會員較多(30人以上)的可設立會員聯(lián)絡組,每個聯(lián)絡組可設2-3名會員聯(lián)絡員。
??????? 第五條 會員聯(lián)絡員由其所在單位推薦,填寫“中國法學會會員聯(lián)絡員登記表”,經(jīng)所在地法學會會員部門審批后,頒發(fā)“會員聯(lián)絡員聘任書”,并建立檔案。
??????? 第三章? 會員聯(lián)絡員的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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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 第六條 系中國法學會會員。
??????? 第七條 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事業(yè)心,是本單位法學研究和法律實務工作的骨干。
??????? 第八條 熱心會員工作,能廣泛聯(lián)系、團結本單位的法學、法律工作者,辦事認真公道。
??????? 第四章? 會員聯(lián)絡員的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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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 第九條 按照中國法學會以及所在地法學會的年度工作要點,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年度會員工作計劃。
??????? 第十條 協(xié)助組織本單位會員參與法學會的活動,轉發(fā)有關文件資料。
??????? 第十一條 了解、掌握本單位法學法律人才情況,完備信息資料案卷和統(tǒng)計,反映會員意見和建議。向所在地法學會作出年度情況報告。
??????? 第十二條 按照中國法學會的入會條件和程序,協(xié)助做好會員發(fā)展工作。
??????? 第十三條 向所在地法學會以至中國法學會推薦本單位會員的法學研究成果,向中國法學會刊物及網(wǎng)站提供稿件,通過法學會組織舉辦的活動為會員提供學習交流、建言獻策、施展才智的機會。
??????? 第十四條 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和宣傳法學會的工作,積極爭取領導支持,促進會員在本單位為法治建設發(fā)揮作用。協(xié)助所在地法學會收取和轉交本單位個人和團體會費。
??????? 第五章? 會員聯(lián)絡員的服務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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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 第十五條 各級法學會應通過召開會員聯(lián)絡員工作座談會、專題研討會或定期培訓等多種形式,密切與會員聯(lián)絡員的聯(lián)系。
??????? 第十六條 因工作調(diào)動或其他原因,不再適合擔任會員聯(lián)絡員的,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應及時告知所在地法學會會員部門,由會員部門商其所在單位另行選擇會員聯(lián)絡員。
??????? 第十七條 各級法學會應對認真履行職責、工作規(guī)范、成績突出的會員聯(lián)絡員及時予以鼓勵和表彰,并函告所在單位。
??????? 第六章?? 附 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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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中國法學會會員部負責解釋。
???????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。